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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事“三忌” xxt推荐博文
分类:个人见解   2009-07-02 15:27

  “三 忌”

 

如果把主题比作树干,那么,事件就是作文这棵树上的绿叶与红花。没有新鲜的事,人物就苍白缺少感人的魅力。因此,写好记事的作文,最重要的是精心选好事件,即作文的素材。作文中需要的“事”,不在“大”,而在“新”;不在“多”,而在“精”。如在《关心》一文中,事件小到给孩子过百日起个名字,然而,文章所揭示的问题却是重大的社会现象。

故事并不复杂:一家人给孩子过百日,商量给孩子起个名字,孩子爸说:“我家世代人丁不旺,根据箱里的规矩,名字起得越贱越好。”大姨妈让叫“野草”,理由是野草不主贵,但是又文气,鲁迅都要做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呢。舅妈反对,认为叫“狗儿”好,因为孩子娇贵,名字越贱越好。就在大家众说纷纭、争执不下的时候,“呯”的一声,从隔壁小屋里传来清脆的响声,大家都愣住了。孩子的爸马上走进隔壁漆黑阴冷的小屋,打开了电灯,在昏暗的灯光下,大家看到一个脏兮兮而且非常瘦弱的老人,趴在床沿上,床前一只碗摔得四分五裂,溅了一地的水。老人看到大家进来了,就挣扎着坐了起来,口里不清楚地读出了几个字:“我看,这孩子就叫……叫‘爷爷’好了,那野草、狗儿,都没有‘爷爷’贱!

这件事之所以新,是因为在多如繁星的文章中是绝无仅有的。因此,要写好记事的作文,需要注意“三忌”:

一忌生疏

心中有,笔下才会有。所以,作文时要尽量从自己熟悉的生活中选材。如果你没有某方面的生活经历而硬着头皮去写,十有八九会写砸。鲁迅再写《阿Q正传》时,开始挺顺,当写到阿Q被官府抓住之后就写不下去了,因为他对犯人的提审、坐监生活不了解,而间接得到的材料又没有实地经验那么确凿。他曾打算装着醉酒和巡警闹事,希望得到一些坐牢的体验,但终于没有那样做。鲁迅面对生疏体裁还那样为难,更何况我们小孩子呢?即使是想象作文,它依靠的仍然是自己生活的体验。

二忌俗气

“俗”,就是陈旧。有人编过这样的顺口溜来讽刺作文中那些“著名的俗事”:搀着老人过马路,桌凳坏了他修补。老师带病去上课,猫用胡子量宽度。我病妈妈熬红眼,雨中送伞把人助。我给爸妈做菜饭,抄篇范文来充数……其实,作文前动动脑子,完全是可以避开“俗气”的。办法是:多读书,丰富自己的知识;多观察,开阔自己的视野;爱生活,增加自己的阅历;勤思考,积累自己的经验。

三忌应付

应付老师的作业。老师布置了作文,没法不写呀,于是就为“给老师完成作业”而写作文。这种没有“动力”的作文,往往是随便拿来一个材料,草草率率的记述一下了事。这是一种很不好的风气,一旦养成习惯,将会后患无穷。写事是为了表达作者的某种爱憎、感悟、见解或揭示一个哲理。为记事而记事,那是写作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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