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是世界著名的幼儿教育专家。近百年来,她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一直对世界幼儿教育产生着积极的影响。蒙台梭利教育法是对幼儿实施素质教育及潜能开发的优秀教育模式。 一、 蒙式教育的十大特点: 1、以儿童为中心。 视儿童为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 2、“不教的教育”。 蒙台梭利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教学,主张由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以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丰富的教育内容,让儿童自发的主动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3、把握儿童的敏感期。0- 6岁的幼儿在特定的时期会出现特定的喜好倾向。若顺着敏感期学习,该特性即可获得最大的学习效果。 4、完全人格的培养。蒙氏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透过环境的设计、教具的操作,使孩子一步步建构完善的人格。 5、混龄教育。让不同年龄的孩子在一起,可使较小的孩子有不同年龄层的模仿对象,而较大的孩子则可以从帮助年幼的儿童中增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6、丰富的教材与教具。蒙台梭利教具非常丰富,这些教具孩子工作的材料。孩子透过这些工作,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建构完善的人格。 7、爆发式的教学成果。蒙氏教育尊重孩子内在需求,让孩子适时、适性的成长,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形式,彰显出孩子内在的心智发展水平。 二、自由—蒙式教育法的基础。 自由是蒙台梭利教育方法的基本原理。蒙台梭利称她的教育方法是“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法”,又被称为“自由研究的教育。”因此,把握“自由”的内涵,是了解蒙式教育法本质的前提。 (1)、关于自由。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儿童可以不受任何人约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与压抑的情况,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爱的活动。生命力的自发性受到压抑的孩子绝不会展现他们的原来本性,就像被大头针钉住了翅膀的蝴蝶标本,已失去生命的本质。这样教师就无法观察到孩子的实际情形。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孩子,先要给孩子自由,促进他们自发性地表现自己,然后加以观察、研究。 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不同于放纵或无限制的自由。蒙台梭利说:“让孩子学会辨别是非,知道什么是不应当的行为。如任性、无理、暴力、不守秩序及妨碍团体的活动,都要受到严厉的禁止,逐渐加以根绝。必须耐心地辅导他们,这是维持纪律的基本原则。”事实上,放纵孩子绝对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2)、关于纪律。蒙台梭利认为纪律是一种积极的状态,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一个人如像哑巴那样的安静,像瘫痪的人那样的一动不动,不能算是有纪律的。积极的纪律包括一种高尚的教育原则,它和由强制而产生的“不动”是完全不同的。 她说:纪律的培养不能靠宣传和说教,也不能靠指责错误,而是在自然的活动中发展起来。重要的是使儿童在活动中理解纪律,由理解而接受和遵守集体的规则,区别对和错。因此,真正的自由也包括思考和理解能力。一个有纪律的人应当是主动的,在需要遵守规则时能自己控制自己,而不是靠屈服于别人。 三、蒙式教育的五大教育内容 日常生活教育:包括基本动作训练、照顾自己、照顾环境、照顾他人、社交行为。以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自主性、专注力、手眼协调能力和自信心。 感官教育:通过对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的训练,培养幼儿的观察力、分类能力和注意力。 数学教育:培养幼儿初步的数量概念、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和判断能力。 语言教育:通过对听觉、口语、视觉、语音、文字和阅读练习,培养幼儿听、说、认、读和书写能力。 科学文化教育:包括自然、地理、历史、科学、音乐、美术。通过让幼儿学习民族文化,培养幼儿爱科学的情感和民族自豪感,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五、及时把握孩子的敏感期 敏感期是自然赋予幼儿的生命助力。如果敏感期在内在需求受到妨碍而无法发展时,就会丧失学习的最佳时期。日后若想再学习此项事物,尽管要付出更大的心力和时间,成果也不显著。如何运用这股动力,帮助孩子更完美的成长,正是成人的职责。以下几点建议,可以帮助父母及时把握孩子的敏感期: 1、尊重孩子为有能力的个体。孩子是具有能力的天生学习者,他们会寻着自然的成长法则,不断使自己成长为“更有能力”的个体,这是父母首要改变的观念。 2、细心观察敏感期的出现。每个孩子敏感期的出现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成人必须以客观的态度,细心观察孩子的内在需求和个别特征。 3、布置丰富的学习环境。当成人观察到孩子某项敏感期出现时,应尽力为孩子准备一个满足他成长需求的环境。 4、鼓励孩子自由探索。当孩子获得了尊重与信赖后,就会在环境中自由探索和尝试。 5、适时协助而不干预。当孩子热衷于有兴趣的事物时,大人“应放手让孩子自己做”,避免干预。但并非要丢下孩子完全不管,而是适时予以协助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