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又丢了:
一位班主任,告诉我;我的一位关系户说是拿的书钱丢了,没有交。意思我应明白,孩子丢失钱不止一次,达到二百多元的生活费,小到几十元的资料费,一旦掉了,书可以不要,资料可以不要,可是生活费只有家长再拿二回钱,孩子不能不吃。
若是孩子真的丢失,管理不善,有情可原,问题是:1.孩子拿的钱真多丢了,还是?很难说,可是,孩子在丢失钱的情况下,还是依然与其他学生相互攀比买吃,零食。这就非人所思。2.从孩子的交往同学,可以看出,孩子决不把自己当成一般平民家庭的孩子看待,与那些留守儿童一起。留守儿童的共同特点:父母不在身边,精神的空虚,要物质金钱来弥补,在家照顾的老人管不了,这样的孩子就可以失去监控行为。问题就会由此产生。看一个人就要看他身边的人,他交际的朋友。由此,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同学家,一天,让家长费尽周折,很是担心。这样的孩子没有钱,尤其没有钱,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出。
这样的孩子问题出现,我想关键还在于家庭;母亲小学没上过几天,父亲初中没上过几天。正想孩子自己说的就是彼此凑合的一个家庭,家庭没有什么底子。可是,偏偏农村的就有风俗相对厉害,要什么传中接待,没有儿子不行,在计划生育风声紧急的时刻,竟然生育了一女二男,可谓儿女双全,功德圆满。这下,没有什么技术,知识的前提下,只有依靠自己的几亩田地,出力打工维持生计。至于孩子的重要的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只得放在次要地位。
孩子也就只有靠自己去成长,偏偏不忍心让孩子按照政策在本辖区上中学,一定要攀比来县城,可以,到县城失去监管,孩子就像野草一样有着自己的性子成长。别说别说不管孩子,就是管孩子也不知道怎样管。只会说:管不了。管不了就能解决问题,就由着性子任其发展。
我联系让孩子联系到孩子的家长,让孩子如实说:不能因为孩子丢钱不买资料,因为孩子需要学习,家长及时缴纳。孩子丢失要让孩子承担责任,利用星期,假期做义工,加工活,补偿过来。
在这方面决不能心慈手软,钱一次丢不小心,二次还不小心,三次不好讲,四次就足以说明问题。自己的问题,自己承担责任,这是名正言顺的,怨不得任何人,家长可以供你读书,可没有供你丢钱的义务。
这样让孩子养成,做事认真,自己能够承担责任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