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很多好书,但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是瑞典乃至于世界都非常著名的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写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农村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在此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上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调皮捣蛋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勤劳的好孩子。 读了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人生总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与艰辛。但是无论自己遇到的困难有多大,都应该努力想办法克服。只要勇于尝试,你就会成功。一个人只要勇敢,胜利女神一定会向你露出胜利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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