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补习班上课时,我们看到一段话,大体是这样的:
2005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的丛飞,是深圳著名歌手。他在十年里捐赠钱物将近300万元。他四处筹备资金,无暇照顾女儿。他汾资助了178个贫困学生,孩子们称他为“丛飞爸爸”。他身患绝症时,负担不起医药费。
老师让我们说说一说我们对他的看法,并鼓励我们要有自己的看法,主要有看法就好。
于是,我想到了许多,比如:
他很不理智,如果他想想他这样做会给他和他的家人带来多大的困难,如果他给他自己留一条后路,或许会帮助更多人。
他很没商业头脑,如果他在那300万元中每次都省下一点,存入银行,这样,存钱的利息可以补贴家用,也可以进行捐助,一举两得。
他是个不称职的父亲,文中说他四处筹备资金,无暇照顾女儿。他帮助了那么多人,却忘了自己的女儿和亲人。
他想得不够远,如果他这样的话,生了病也没法看病,时间一久,还会滋长那些孩子的依赖性,一旦无人帮助他们,就会去偷去抢,断送他们的前程,遗憾终生。
他不配当选,因为弟子规的总序中说:“有余力,则学文。”有句古话是这样说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请问他真的“有余力”吗?真的“达”吗?他连他自己的家都还没安顿好,他真的应该当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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